和尚抱着小雪在禅寺的落地窗
大芒 在崔光灿看来,把公摊面积计入建筑面积的计价方式,总体是有利于开发销售方。但目前我国住房供需关系已发生重大变化,住房销售中购房人的权益应该得到更多的保障,如果要改变为按套内面积计价的话,具备一定合理性。目前,“改变计价模式”在法律层面已不存在障碍,但在实践中,仍需开发企业等多方配合。和尚抱着小雪在禅寺的落地窗 以北京为例,今年“五一”假期期间,记者走访海淀某新盘项目。一名房产中介对记者表示:“这处新房单价较低,但得房率不占优势,在76%左右;旁边的次新房得房率约85%。按照新房8.2万元/平方米计算,相当于买100平方米的三居,要花近200万在公摊面积上。” 据冯波介绍,事实上,“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”并不存在制度障碍。根据现行的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》,商品房销售计价有三种方式:按套(单元)计价、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和建筑面积计价。 不过,肇庆市的新政依然引发社会对“取消公摊面积的合理性和可行性”的广泛探讨,尤其是“取消公摊会导致房价上涨吗”的话题一度冲上舆论热搜。对此,多名接受第一财经采访的业界人士认为,商品房销售中的计价方式改变与否,总房价理论上都不会发生变化。咸蛋家
<上一篇:纯纯写作pc端
◎欢迎您留言咨询,请在这里提交您想咨询的内容。
留言评论